近日,財政部和國稅總局起草的有關上調個人所得稅免征額即通常所說的個稅起征點的方案已經上報國務院,。個稅調整有可能超越常規(guī)程序在年內就出臺,,方案并不像外界討論的那樣,扣除標準應該不會超過3000元,。
大家知道,,個人所得稅是調節(jié)收入差距、維護社會公平的一種有效手段,。但是,,這項手段能否充分發(fā)揮其在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和諧中的作用,,關鍵看這項政策的設計與運用。 講到政策的設計,,人們自然而然地會想到起征點,,對起征點投入相當多的關注。 近年來,,圍繞個人所得稅的起征點問題,,曾經出現(xiàn)過多次激烈的爭論,工資上調時要爭論,,物價上漲時要爭論,,擴大需求時也要爭論。 現(xiàn)在,,圍繞中央提出的擴大內需,、促進增長的“十項措施”,社會各方面上調個稅起征點的呼聲再次想起,,有建議從2000元上調到3000元的,,有建議上調到5000元的,更有學者建議上調到8000元的,。 筆者認為如此過度關注起征點,,把注意力都放到起征點上,會不會跌入“起征點”陷阱之中,。因為,,對于個人所得稅來說,起征點僅僅是這項政策的一個方面,、一項內容,。 對于個人所得稅而言,除了關心起征點之外,,筆者認為,,還要關心其他方面的內容,,如是否可以適當調整征收比例,將八級超額累進中的三個最高檔比例分別上調3-5個百分點,,其中,,最高比例由目前的45%調整到50%以上,以此增加的稅收則用于彌補低收入人群,;又如加強對行政機關,、事業(yè)單位的征收力度,規(guī)范機關事業(yè)單位的征收行為,,防止行政機關和事業(yè)單位成為個人所得稅流失的“黑洞”等,。 我們如果能夠在關注個人所得稅起征點的同時,也關注與起征點相關聯(lián)的一些問題,,是否更加有利于完善個人所得稅政策機制,,更好地發(fā)揮個人所得稅政策的作用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