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今年起實施“工資倍增計劃”,從今年開始,,全省職工工資每年遞增14%以上,,到2012年比2000年工資水平翻兩番。(7月10日《南方都市報》)
員工的工資來自企業(yè),,所以實施“工資倍增計劃”看似主要應是企業(yè)承擔起更多責任,,但我認為,實施“工資倍增計劃”,,無論是政策推動還是實質(zhì)性讓利,,都應當是由政府來充當主角。
政策推動自不必說,,在實質(zhì)讓利方面,,政府應該為企業(yè)減輕稅負,以提高其支付更高水平工資的能力,。除了以上這些針對企業(yè)的舉措之外,,實施“工資倍增計劃”還需要政府通過減稅、退稅,、提高基本社會保障水平等方式,,對廣大勞動者與國民直接讓利。尤其是在整體物價上漲較快,,包括住房在內(nèi)大宗物品消費價格居高不下的情況下,,可以也應當提高個人所得稅的起征點、降低個人所得稅的征收稅率,,在公民購買住房,、汽車等大宗消費品時予以退稅支持。同時通過健全基本社會保障制度,,提高基本社會保障力度,,來減少勞動者在醫(yī)療、教育等領域的資金支出,,從而達到間接提高勞動者工資的目的,。而這些,,顯然都屬政府理當承擔的社會乃至法定責任。
反哺納稅人是稅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題中之義,,加之當前各地稅收增幅遠高于工資增幅很普遍,所以實施“工資倍增計劃”,,政府理應承擔更多責任,,成為讓利的主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