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亞運之后,又將迎來廣東世博,?隨著廣東省貿(mào)促會會長,、省世博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上海世博會廣東館館長陳文杰向媒體發(fā)表這一信息,,坊間流傳多時的傳聞逐漸浮出了水面,。按照陳會長的表述,,世博會的申辦,,有著一套嚴謹而復雜的程序,,故廣東目前要經(jīng)過正式渠道由省里作出最后的官方確認,再經(jīng)國家有關機構接受,,才能啟動相關的正式書面申請程序,。但是廣東申辦世博的有關事宜從2008年起就已經(jīng)開始進行,省政府已經(jīng)向國家有關承辦機構口頭提出了舉辦2020年世博會的要求,。 但是令筆者不解的是,,早在2004年,國務院制定并實施《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時就明確指出,,政府部門要完善行政決策程序,,在制定重大行政決策時必須經(jīng)過公眾參與、專家咨詢,、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和集體討論決定等程序。筆者不知道廣東省申辦世博這一決定,,是否屬于重大行政決策,?按照上海市市長韓正以及上海世博會事務協(xié)調(diào)局局長洪浩等在多種場合透露的上海世博會的投資額度:其中場館建設費用是180億元,營運費用則要106億元,,合計286億元人民幣,。這還只是世博園區(qū)內(nèi)的投資費用,尚不包括園區(qū)外的投入,,像地鐵,、道路、環(huán)境設施等基礎設施方面的投入,。按照上海世博會的財政預算新方案中顯示,,世博園區(qū)內(nèi)外的總投資在3000億-4000億之間。那么廣東在制定世博投資預算時,,即使按照“節(jié)儉辦亞運“的精神,,大力壓縮預算,,筆者估計這筆費用怎么也要在2000億以上吧? 那么決定2000億元人民幣或以上投資的一個項目,,算不算一個重大的行政決策呢,?如果不算?那么什么樣的決策才算重大呢,?如果算,,政府有關部門在作出申辦這一決策之前,,卻又完全沒有經(jīng)過公眾參與這一過程,,也無從知道是否有經(jīng)過專家咨詢以及風險評估這一過程。那么筆者要問:申辦世博這一決策,,又是如何制定和通過的呢,? 汪洋書記在最近回應網(wǎng)友針對廣東省委十屆七次全會中有關文化建設的問題時說道:“我不否認作為一個地方的主要領導,他在推動文化建設過程中的力量和作用,,但是實際上一個領導者所提出的主張,,能不能成為這個社會共同努力的目標,很大程度上取決于你所提出的這個主張是不是順乎民意,,有沒有群眾基礎,,如果一個領導者能夠順乎民意,符合規(guī)律地提出一些政策的主張來,,然后你在推動這個主張實施過程中才能得到社會的響應,,你才能成為最大的推動者。相反,,如果一個領導人,,他在提出政策主張的時候就沒有遵循民意,不管你是多大的領導,,最后你也不能成為最大的推動者,。”筆者認為,,政府部門在決定申博這件事情上,,以及其他和民眾息息相關的重大決策上,是否應該認真學習一下汪洋書記以上的這段講話,,做到真正地體察民情,,順應民意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