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網絡自由”的演說中,美國國務卿克林頓又是批評中國的網絡管理,,又是以“遠離下世紀進步”相警告,,似乎沒有她所說的“網絡自由”,別的國家就無從進步了,。
事實果真如此么,?
截止到去年底,中國網民達3.84億,,網站達368萬個,,互聯網普及率超過世界平均水平;上百萬個論壇,、2億多個博客,,網民每天發(fā)布的博客文章超過400萬篇,各類論壇每天新增的帖文更是難以計數——如此發(fā)展速度和規(guī)模,,如此熱情豐富的表達,,讓包括美國在內的許多國家都頗為驚嘆。
試問,,如果中國的網絡真如克林頓所說的那樣沒有自由,,又怎能成為民意蓄水池、言論大平臺,、中國民眾參政議政的新渠道,?怎能產生新浪、搜狐,、百度等異軍突起的互聯網知名企業(yè),?微軟,、思科、亞馬遜等境外互聯網大公司又怎能在中國市場獲利,?
唯一合理的解釋,,就是克林頓把中國對互聯網的依法管理,放在了她所謂的“網絡自由”的對立面,。
網絡需不需要依法管理,?答案不言自明。
起碼,,如果不依法管理,,我們就無法紓解克林頓的擔憂——“同樣一個網絡,既可以用于組織為自由抗爭的運動,,也可以被基地組織利用,,成為噴射仇恨和煽動暴力的工具”;無法保證克林頓所說的安全——“我們如果無法依靠信息網絡的安全性,,那么我們的網絡銀行,、電子商務以及價值數十億美元的知識財產都將處在風險之中”。
正因為互聯網是把“雙刃劍”,,所以對互聯網的管理才為各國政府所重視,,成為國際慣例。聯合國信息社會世界高峰會議突尼斯會議明確指出:“政府必須在互聯網治理中發(fā)揮作用”,。事實上,,無論是《1998年數字千年版權法》,還是《反垃圾郵件法》,,美國對互聯網的管理向來格外重視,。為什么同樣是管理,美國就是保護自由,而中國就成了自由的對立面呢,?
就拿克林頓“拒絕審查”的美式商標來說,,如果稍加留心就會發(fā)現,這不過是一種自我幻覺,。世界各國都會按照本國法律對網絡信息進行審查:英國把有害信息分為非法信息,、有害信息和令人厭惡的信息;德國在青少年保護法里面有相關的對搜索引擎的規(guī)定,;法國有專門的“費勒修正案”,,要求網絡服務商必須向客戶提供信息封鎖手段。至于美國,,不僅兒童互聯網保護法要求公共網絡安裝過濾軟件,,而且也是世界最主要的過濾軟件生產大國。
網絡是自由的,也是法治的,。離開了法律監(jiān)管,,離開了安全保障,網絡自由根本無從談起,。如果一方面對自己國家的網絡嚴格管制,,一方面卻責令他國實現“不受限制的互聯網訪問”,不能不說是一種對他國法治尊嚴的無理挑釁,。
中國向來重視互聯網發(fā)展與管理的平衡,,中國對互聯網的管理,既是法治國家的必然要求,,也符合國際慣例,。可以這么說,,中國互聯網的飛速發(fā)展,既得益于自由寬松的環(huán)境,,也得益于規(guī)范有序的管理,。對此,如果有人總是堅持雙重標準,,認為只有自己認定的自由才是自由,,自己批準的管理才是管理,這種單向思維,,說委婉點,,是一廂情愿,說直白點,,就是文化霸權,。
在演說中,克林頓把“網絡自由”的問題上升到了一個“我們想要什么樣的世界”的高度,,這確實值得思考,,不過有一點從來都很明確:世界拒絕價值觀的強制輸出,互聯網不需要“美式自由”的強行導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