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南陽市民王清向南陽市的181個市和區(qū)政府部門,提交了7項政府信息公開書面申請,。結(jié)果,,申請不但沒有實質(zhì)性回復(fù),,他更是被有些單位懷疑是間諜,。(據(jù)《河南商報》)
王清想知道當(dāng)?shù)卣鞑块T的“三公”消費即公款吃喝招待,、公車消費和公費出國的信息,,出師不利,在第一個單位就遭到棒喝:“球信息公開,,這里沒有什么信息可公開,�,!彪S后,他被趕了出來,。在政府信息公開有法可依的今天,,王清的遭遇,確實耐人尋味,。
王清的欲求,是奢望還是權(quán)利,?搞清楚這一點很有必要,。《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賦予政府部門對擬公開的政府信息進(jìn)行保密審查的權(quán)力,,同時也圈定了政府信息公開的范圍,并且明確要求“主動公開”: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切身利益的;需要社會公眾廣泛知曉或者參與的,。這兩項內(nèi)容,,居于必須主動公開的首位。招待費,、公車消費和公費出國之類的開銷,,花的是財政的錢,而財政預(yù)算和決算報告,,又是被要求重點公開的政府信息。各級政府部門恭恭敬敬,、老老實實,、及及時時公開這些信息,才是對《條例》的最大尊重,。
政府部門的招待費和公車消費等信息成了國家機密,,恐怕是天大的笑話。信息公開是時代的要求,,是大勢所趨,,是政府部門的義務(wù);想知道信息公開條例中許可信息項目的人也不是間諜,,而是覺醒了的負(fù)責(zé)任的公民。現(xiàn)在,,人們在替王清慶幸沒有被治以間諜罪,不過,,王清的安全雖然無憂了,民眾的知情權(quán)卻還被埋在深淵里,。要吹響反腐倡廉的號角,,王清的這個做法“意義大于形式,這是時代呼喚真正的勇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