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重慶發(fā)生全城出租車罷運事件,,部分山城市民,立時陷入出行難的窘境,。同日,,新華社以《目擊重慶出租車罷運風波》為題,第一時間報道了這一事件,,把事件的來龍去脈,,以及最新進展直接呈現(xiàn)在公眾面前,從而避免了以往遇到類似事件時,,各種謠言滿天飛的情況發(fā)生,,從各大門戶網(wǎng)站的網(wǎng)民留言和BBS跟帖來看,客觀公允之論與過去相比,,也系罕見少有,。事件發(fā)生后,,重慶市政府召開緊急會議,采取增加天然氣供應,、管制出租公司“份兒錢”,、嚴厲打擊“黑車”等措施,以期盡快恢復出租車運營,。昨天上午,,重慶市政府發(fā)言人對外說明情況,承諾當日全面恢復出租車正常運營,。政府方面對事件的反應迅速及時,,對事件的平穩(wěn)解決,必將起到良好作用,。
按人之常情,,舉凡遇到類似出租車罷運之類突發(fā)事件,人們總是本能地問到兩個問題:發(fā)生了什么,?怎么辦,?從此次罷運事件的初步處理看,是滿足了公眾的這兩個本能訴求的,。也因此,,從這兩天的社會反響來看,這種處理方式,,贏得了公眾的贊同和支持,。 如果把視界稍微拉長一些,我們就會發(fā)現(xiàn),,近一段時間以來,,各種“丑聞”似乎多了起來,大的如一系列食品安全事件,,深圳“猥褻門”事件,,還有一些拆遷糾紛,基層政府與老百姓的矛盾,,等等,。給人的感覺似乎社會問題越來越嚴重。其實不然,,就轉(zhuǎn)型社會來說,,這些問題很多由來已久,今天才爆發(fā),,是長期醞釀的結果,。它們今天能夠較為“密集”地呈現(xiàn)在公眾面前,其實體現(xiàn)了政府應對復雜社會問題的智慧和底氣,。 客觀而言,,所謂“社會轉(zhuǎn)型期”的另一層含義,,就是因社會階層的利益沖突加劇,致使社會矛盾多發(fā)的時期,。建立和諧社會的題中應有之意,,就是利益各方通過博弈,使各方在利益訴求上達到基本平衡,,從而實現(xiàn)多贏,。就此,公眾在博弈過程中,,需要知道對方的利益訴求是什么,,是否合理。在這次重慶出租車罷運中,,我們就比較清晰地了解了出租車司機的利益訴求,。同樣在網(wǎng)上,我們也看到了網(wǎng)民對這些利益訴求的合理質(zhì)疑,,這對政府出臺平衡各方利益的政策,,無疑具有重要的參考價值。 無疑,,目前重慶處理罷運事件的方式,,正是建立和諧社會的方向之一。那么,,我們從這一事件的處理中,應該得到哪些有益的啟示呢,? 過去,,有的事件發(fā)生后,相關部門遲遲不公布到底發(fā)生了什么事情,,即使公布,,也有很強的選擇性,結果到后來,,即使全部公布,,公眾也半信半疑,有條件接觸更多資訊的人士,,甚至對境外媒體的謠言不加選擇地相信,,結果使事情更加復雜化。這大大影響了政府公信力,。而在罷運事件中,,由于政府及時公布事件動態(tài),就我們所接觸到的各種信息來看,,境外媒體在這次事件中已沒有“話語權”了,這為問題的處理贏得了主動,。因此,,第一時間公布突發(fā)事件,是掌握輿論引導權的關鍵要素,。 第一時間公布,,其實是相對容易的事情,只要轉(zhuǎn)變觀念即可辦成,。關鍵的問題在于,,贏得輿論主動之后怎么辦?其實在過去,,在很大程度上,,由于我們不知道該“怎么辦”,往往才采取“封鎖”或緩發(fā)突發(fā)事件信息的做法,。 突發(fā)事件,,無非天災與人為。就天災而言,,比如洪水,、干旱、暴雨,、臺風,、地震,等等,,很多政府機構其實都有應急預案,,這些預案是一紙具文,還是馬上能夠付諸實施,,其實很能說明政府的執(zhí)政能力,。就人為的突發(fā)事件來說,在矛盾累積的過程中,,政府各部門是否有所覺察,,有所化解,也在考驗著政府執(zhí)政能力,。在矛盾爆發(fā)之時,,能不能及時抓住問題的關鍵所在,這其實也有賴于平時主動地對社會信息予以觀察與分析,,而不是冷漠以對,。從重慶罷運事件處理的有條不紊來看,這一點公眾是很有信心的,。 資訊手段的多樣化,,使我們認識到第一時間公開信息的重要性。而及時地公開信息,,馬上面臨著及時妥善處理突發(fā)事件的問題,,拖延或處置不當,,必然陷于被動。因此,,我們應當從遇到突發(fā)事件怎么辦這個角度,,使進一步提高執(zhí)政能力的改革舉措有一個明確向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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