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寶雞市有關部門制定《通告》稱,,司機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guī)則,所在單位的主管領導要接受培訓,,并要向媒體和全市人民道歉(9月1日《新京報》),。機關,、事業(yè)單位等“特權”單位的司機狐假虎威,有恃無恐,,為所欲為,,市民早就看不慣了�,!锻ǜ妗芬幌掳l(fā),,大部分市民認為具有很強針對性,表示值得推廣,。 可是,,“連坐令”混淆了職務行為和個人行為的法律概念,不具有合法性,。司機闖紅燈,、亂停車,是司機的個人行為,,若連累單位主管領導,,讓其在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道路交通安全培訓,,并且都必須面對新聞媒體,,向全市人民公開檢討,這不是累及無辜,,打擊一大片嗎,? 但是,走進《通告》內(nèi)里才發(fā)現(xiàn),,《通告》并非是真想整治“特權車”,,維護交通法規(guī)的嚴肅性,而是借此推動創(chuàng)建形象工程,。因為“連坐令”只在創(chuàng)建全國文明城市迎檢期間實行,。 原來如此!寶雞市的司機違規(guī)“連坐令”只不過是為創(chuàng)建服務的形象工程,,是不得已而采取的一項表面做法,。 因為是為了創(chuàng)建全國文明城市,受到處罰者敢怒不敢言,只能自認倒霉,,但問題的根子卻還在那里,,創(chuàng)建形象工程一結(jié)束,就又會舊病復發(fā),,變本加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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