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建設部獲悉,,北京等多個城市正在研究“經濟租用房方案”,,該方案幫助中等收入家庭解決住房難題,,更意在防止一系列住房保障政策對將來房地產市場化改革方向形成障礙,。(《21世紀經濟報道》2月20日)
嚴格地講,經濟租用房并不是國家正式推行的公共政策,,而是福建等地的“自發(fā)性”行為,。盡管到目前為止,經濟租用房仍是模糊概念,,沒有正當“名分”,,建設部只是采取不反對的態(tài)度,但是,,由于它切合了各地政府解決處于“夾心層”中等收入家庭住房問題的需求,,因而,經濟租用房剛一面世,,就受到全國各地的異常追捧,。 長期以來,占社會60%的人口家庭的住房問題,,一直處于真空地帶�,,F在,如果將經濟租用房當作是實現“夾心層”居者有其屋的有效路徑,,無疑是一個很值得稱道的進步。這不僅能體現政府對中等收入家庭人文關懷,,更為重要的是,,能緩沖社會各個階層的矛盾,,有利于和諧社會的構建。 然而,,筆者覺得,,各地政府要實現建設經濟租用房的遠大夢想,要面臨財政支持,、政策細節(jié)設計等諸多瓶頸,。首先,政府沒有足夠財力來支撐經濟租用房建設,。從目前經濟租用房的房源來看,,主要包括兩大塊:一是政府從市場上收購的房屋;二是開發(fā)企業(yè)自有的房屋,。顯然,,要想保障有充足的房源,即需要相應的稅收和金融優(yōu)惠,,更離不開政府財政的傾力贊助,。譬如,北京除了有400多萬的流動人口外,,還有很多具有本市戶口的市民屬于“經濟租用房”的覆蓋范疇,。可以想見的是,,在政府財力保障廉租房建設還力不從心的情況下,,再實現這個美好愿境,其難度可想而知,。 與此同時,,經濟租用房政策細節(jié)難以操作和把握。按照目前權威解釋,,“經濟租用房”又稱“經濟性租房”,,是指政府或企業(yè)持有一部分房源,并將這些房屋以一定價格出租給特定人群,。這里所說的“一定價格”,,大部分地方都規(guī)定要略低于市場價格。這個“略”的程度到底多少,,各個地方規(guī)定都不一樣,,建設部也沒有明確規(guī)定。如果說各地不能規(guī)定具體的經濟租用房價格(比如市場租房價格的85%),,那么,,以目前居高不下的房價,想必經濟租用房的房租比相同地段的商品房也不會低多少,租不起商品的人,,極有可能也租不起經濟租用房,。 此外,從歐美發(fā)達國家經驗看,,在發(fā)展經濟租用房方面,,由于受土地供應、融資,、以及財力局限,,大都是無功而返,沒能徹底解決好中等收入家庭的住房問題,。 所以,,筆者的意見是,政府應放棄經濟租用房建設,,不妨通過提供租金補貼的方式,,讓符合條件的中等收入家庭,直接到市場上租房,。如果實施這一公共政策,,一方面能擴大補貼范圍。地方政府用從市場購經濟租用房(或間接用減稅優(yōu)惠所節(jié)余)的財力,,來發(fā)放租房補貼,,自然會使更多中等收入家庭受益。另一方面,,政府職能部門也容易操作,,不但能節(jié)省政策成本,也能大大提高效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