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河南省在房地產市場價格監(jiān)管上,將建立“90平方米以下住房價格調查制度”,并向社會公布其成本核算結果,。(12月22日《上海證券報》)
此前,,江蘇省出臺了首個“官方版”房價構成清單,涉及鹽城市自2004年以來開盤的97個樓盤�,,F(xiàn)在,河南省緊跟其后,這種遙相呼應的態(tài)勢無疑令人欣喜,。 實際上,公布房屋成本并不屬于開發(fā)商的商業(yè)秘密范疇,。作為消費者,,消費知情權是應該得到滿足的。我們知道,,不公開房價成本核算結果,,一些開發(fā)商就可以玩“貓膩”。比如,,就車庫的權屬問題來說,,許多開發(fā)商在計算房屋建造成本時已將車庫打入成本,銷售房屋時卻要拿出來做二次交易,同一成本出來的商品賣兩次,,這是典型的價格欺詐,。其實,一些開發(fā)商之所以害怕將房價成本核算結果公諸世人,,這本身也說明,,其所謂的“商業(yè)秘密”,很可能是有損消費者利益的,。 作為主管部門,,理應站在公正、公平的角度,,使房地產市場變得更加健康,,利于公平交易,也更利于房地產市場長足發(fā)展,。退一步說,,就算開發(fā)商有根據市場需求以及房屋質量好壞、配套設施是否完善,、檔次定位等情況確定銷售價格的自主權,,主管部門不能公開其成本,但是,,面對上漲的房價,,卻有必要公布由主管部門自己掌握的城市房價中的成本構成。 其實,,隨著土地實行招拍掛,,稅收征管程序的日漸透明,房屋成本中的這些部分實質上已經無密可保,。第一個,、第二個房價成本核算結果出現(xiàn)了,但愿會掀起更大的漣漪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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