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市第二次保障性住房初審合格家庭(單身居民)公示名單中,,據不完全統(tǒng)計,全市通過保障房初審家庭中至少299戶有成員在政府機構工作,,有些家庭甚至不止一個是政府機構人員,。還有不少人家住豪宅。(《京華時報》4月11日)
既然是“大庇天下寒士”,,保障房住戶資格的認定其實不應有門戶之見,。不可否認,職業(yè)和行業(yè)之間固然存在收入上的差異,,但同一職業(yè)與行業(yè)之間同樣有高低之分,,高收入行業(yè)中的低收入群體,也完全可能屬“寒士”之列。假如僅僅因為人家是政府機構人員,,便被剝奪“寒士”的資格,,的確有些武斷。 誠然,,政府機構人員當然并非個個高薪,,低層的普通辦事人員的收入也極有可能相當微薄,。不過,,當深圳保障房資格通過初審的家庭中竟然299戶有政府工作人員,不少人甚至還家住豪宅時,,恐怕不能全戴上一幅“公務寒士”的面具來蒙混過關,。 無論如何,既然名曰“保障房”,,其保障的初衷當然不應落空,,只有確保“保障房”真正惠及那些最需要保障的群體,,“保障房”的名副其實才算是具備了起碼的前提,。從這個角度來看,假如“保障房”保障的并非買不起房的“天下寒士”,,反而青睞起“豪宅名士”的話,,顯然是搞錯了對象。然而,,現實的情形卻是,,保障房相比市場價格的優(yōu)勢,當然意味著不菲利益的分配與歸屬,,引得各方逐利者紛至沓來,,甚至不乏權力之手的干預和插足,也就成了家常便飯,。君不見,,住著保障房,卻開著奔馳寶馬的現象,,其實并不鮮見,。然而,是貓膩總要見光,,指望用紙包住火,,也太低估了老百姓的智商。面對保障房分配“富人往前沖,,窮人靠邊站”的尷尬局面,,公眾對分配的流程無法信任,滿腹狐疑,也就并不奇怪了,。 事實上,,保障房認購資格的認定本該有一套嚴格的程序,普通人要想混個資格,,恐怕也絕非易事,。然而,大量的政府機構人員成為保障房的保障對象,,權力是否“近水樓臺先得利”,,保障房政策是否成了另一個利益瓜分的對象,更是需要質疑,。 一言以蔽之,,假如本該雪中送炭的保障房,最終卻成了錦上添花,,甚至不過是降低了家住豪宅的政府機構人員擁有多套房的成本,,這樣的保障房顯然已經走上了南轅北轍之路。當最該保障的群體不僅有可能買不起保障房,,甚至連購買保障房的資格都遭排擠時,,保障房是否正在淪為特權階層的“福利房”,保障房究竟在保障誰,,恐怕更需追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