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會期間關于房地產的口水仗打得實在很熱鬧,。其中有兩個人的講話曾引出網上一片罵聲。這兩個人一個是為官的,,即全國工商聯(lián)主席黃孟復,,他說的是:“北京房價兩萬還是三萬,對普通老百姓來說根本就沒有痛苦,,他們有什么痛苦呢,?兩萬我買不起,三萬我還是買不起,。這樣跟普通老百姓就根本沒有關系,。除非降到3000元,可能嗎,?”,;一個是經商的,即華遠集團董事長任志強,,他說的是:“如果你不是中高收入階層,,你就別在這談房地產市場,這個市場和你沒有什么關系,�,!� 這兩個人的話猛一聽確實很刺耳,但仔細想一想,,就會發(fā)現(xiàn)他們講的確實是事實,。講實話的人為什么會挨罵呢?根源在于我國目前的房地產市場是個扭曲的不正常的市場,,也就是說把兩個性質不同的房地產混在了一起,。在這種情況下,無論你怎么說別人都可以抓到你的把柄,。 住房既是消費品,,又是投資品,人們購買房產,既可以消費,,也可以投資,。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居者有其屋”意味著人們對于住房的需求是剛性的,,而社會公眾的實際收入又是千差萬別的,并非任何人都能買得起房,。如此,,人們滿足住房需求的方式也就必須有所區(qū)別:對于有足夠支付能力的那部分社會公眾來說,他們可以根據自身財力的大小購買適合自己的商品房來解決住房消費問題,,條件允許的話,,他們還可以進行房地產投資,以謀求財產性收入,;而對于那些收入低下的社會公眾來說,,他們的住房問題就只能通過政府保障來解決,能力強一些的可以購買限價房或經濟適用房,,能力弱的可以享受政府廉租房待遇,。只有這樣,社會各收入階層才能各得其所,。盡管大家住房條件有很大差異,,但畢竟實現(xiàn)了“居者有其屋”。 現(xiàn)在房地產業(yè)之所以成為了眾矢之的,。問題就在于,,我們沒有區(qū)別兩類不同性質的住房。各級政府雖然一直在搞保障性住房建設,,但實際是“雷聲大,、雨點小”,并沒有起到多大作用,。絕大多數(shù)社會公眾的住房需求都被無奈地推向商品房市場,。商品房市場由此被迫承受了很多不應該由其承受的東西,比如房價,,本質上不過是市場供求的一個反映指標,,可現(xiàn)在卻變成了衡量房地產開發(fā)商道德良心和政府部門調控能力的一個重要標尺,。在房價不斷上漲的大趨勢下,,為了平息民怨,政府“有形之手”便不斷和市場“無形之手”過招,,市場也在這種較量中跌蕩起伏,,以至于出現(xiàn)2008年大寒、2009年又大暑的情況,對房地產市場的健康發(fā)展非常不利,。 現(xiàn)在各地政府都在出臺政策措施試圖穩(wěn)定房地產價格,,這雖說有其積極意義,但卻非治本之策,。且不說行政手段難以和市場本身的客觀規(guī)律相抗衡,,其真正效果難以樂觀;就是它們能夠發(fā)揮預期的作用,,在大力發(fā)展市場經濟的背景形勢下,,我們也應該謹慎從事,因為濫用行政權力和手段是一種退步的表現(xiàn),。更何況,,這還會在很大程度上掩蓋了政府在保障性住房建設方面的不作為和責任缺失。 解決問題的最根本的方法還在于,,政府要用法律的手段來確保保障性住房建設是一項實實在在的惠民工程,,而并非一種象征性的動作。具體做法是,,先要確切了解保障性住房的實際需求數(shù)量,,再據此確定分年建設目標,并采取各種有效手段確保建設計劃順利實現(xiàn),,同時把保障性住房建設作為各級官員政績考核的重要指標,,沒有完成的要實施問責制。如此,,附加在商品房市場的重負才能減輕,。人們也才會對商品房價格不再抱不切實際的幻想,相關的抱怨當然也就會隨之減少,。 無論是保障性住房還是商品房,,就其內部來說,也是可以分為不同層次的,。前者有限價房,、經濟適用房、廉租房等之分,;后者有普通小戶型,、豪華大戶型、高級別墅等之別,。這樣劃分并據此進行建設的結果是,,可以使各類不同收入的階層都能根據自身的經濟狀況各得其“所”,滿足自己的住房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