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于往常對發(fā)展生產提硬指標,湖南省近日立足統(tǒng)籌協調發(fā)展,,提出擴大消費需求的“硬指標”“硬措施”,,要求各級政府對擴大消費要敢啃“硬骨頭”。這一與官員政績考核密切相關的新戰(zhàn)略,,領全國各省市風氣之先,。(5月21日《經濟參考報》)
之所以要把擴大消費支出作為官員政績考核的硬指標,是因為在拉動湖南經濟增長的“三駕馬車”中,,投資貢獻率大于消費近15個百分點,,“投資推動型經濟過熱”特征明顯。于是,,擴大消費支出成為化解投資推動型經濟過熱風險的辦法,,應該說湖南省的發(fā)展思路是明細的。 擴大消費需求,,一是“能花”,,即消費者有穩(wěn)定收入;二是“敢花”,,即社會保障到位,、消費者無“后顧之憂”;三是“有地方花”,,即開辟廣闊的消費領域和消費空間,。從這個角度來說,把擴大消費需求作為官員考核指標似乎是可行的,。 然而,,消費畢竟是一種市場行為,有它特定的規(guī)律,,一定要把握擴大消費需求作為官員政績考核的“硬指標”“硬措施”,,有違背經濟規(guī)律之嫌,甚至可能帶來意想不到的負面影響,�,?赡艿谋锥酥皇牵簲U大消費需求一旦和官員的考核掛鉤,官員都會非常重視,,那么指標就會被一級一級分解,,壓力就會一級比一級大,,最終落到老百姓身上,既擾官又擾民,;可能帶來的弊端之二是:當群眾不買賬時,,政府只得自己想辦法來完成任務,要么編造虛假的數據,,要么就是擴大政府支出,,必然增加百姓負擔;可能帶來的弊端之三是:為了擴大消費支出,,一味地鼓勵超前消費,,當超前消費超出理性的限度,投資推動型的經濟過熱又演變成“消費推動性過熱”,。 擴大消費需求,,政府應該追求過程,而不能一味追求結果,。對群眾的消費行為,,政府最好還是引導和鼓勵,別用太多的計劃來干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