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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03 周慧虹 來源:經(jīng)濟參考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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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銀行卡越來越成為都市人群金融消費活動當中不可或缺的一種支付工具,。在不少人的意識里,,只要自己在主觀上沒有惡意企圖,不去非法使用銀行卡,,就不用擔心會招惹上什么麻煩,,其實這種認識有些偏頗。
現(xiàn)實生活中存在這樣的情況:有的人為了申辦銀行卡,,請求他人為自己起草,、提供文字證明材料,或者借他人的身份證等證件給自己提供資信佐證,,等等,。而有些被請求之人礙于情面,也覺得這沒什么“大不了”,,不過舉手之勞,,于是,在未對銀行卡申辦人的辦卡意圖,、經(jīng)濟實力等狀況進行深入了解的情況下,,就草率地答應了其要求。如此,,銀行卡一旦申辦成功,,持卡人合規(guī)使用銀行卡便罷,若出現(xiàn)違規(guī),,被請求人很可能受到牽連,,被迫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根據(jù)中國銀聯(lián)統(tǒng)計數(shù)字,,今年上半年,,因偽冒申請信用卡造成刷卡銀行的損失,,占到了全部欺詐損失的80.68%。不法分子之所以能偽冒申請到銀行卡,,就是因為有人為他們偽造虛假資信證明材料提供了便利,,從而使得他們可以大肆刷卡套取銀行卡內(nèi)資金。這其中,,固然包括有部分不法商戶,、非法中介為銀行卡犯罪推波助瀾,但也不排除如上所述有些人由于“無所謂”,、“不知情”而一不留神充當了犯罪嫌疑人的“幫兇”,。 根據(jù)《銀行卡業(yè)務管理辦法》有關條款規(guī)定,“發(fā)卡銀行對持卡人透支有追償權,。對持卡人不在規(guī)定期限內(nèi)歸還透支款項的,,發(fā)卡銀行有權申請法律保護并依法追究持卡人或有關當事人的法律責任�,!边@其中的“有關當事人”,,即包括部分因“無所謂”而提供了不該提供幫助的被請求人。
關于銀行卡的使用,,現(xiàn)實生活當中還容易遇到的一種情況,,就是有些人基于種種原因,申辦有多張銀行卡,,其中一些銀行卡由于卡內(nèi)資金很少,,不經(jīng)常使用,便隨手亂丟,,甚至交給孩子當撲克牌玩耍,。殊不知,銀行卡中的貸記卡因具有透支消費功能,,若不慎落入不法分子手中,,極易使持卡人無端背負一筆沉重的債務。 即便持卡人隨手遺棄的是一張不具備透支消費功能的普通卡,,可在科技發(fā)展日新月異,,金融違法犯罪的觸角無孔不入的今天,誰又能保證卡內(nèi)信息不會被別有用心者所移植,,繼而給持卡人帶來意想不到的損失呢,。 所以,持卡人對于自己所有的銀行卡都應做到妥善保管,,遇有丟失情況及時予以掛失,。已經(jīng)不使用的銀行卡最好盡快向發(fā)卡銀行注銷,這樣,既幫助銀行節(jié)約了資源,,降低了經(jīng)營管理成本,,同時,也能有效減少持卡人自身的風險損失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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