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深圳中原住宅部副總經(jīng)理謝建奎表示,賣家違約成為深圳樓市的普遍情況,他們第一次以某個價格出售房屋后,,往往又會將房屋掛到其他中介出售,,如有買家愿意出更高的價格,高到可以覆蓋違約金并有盈余,,他們就會選擇違約,且違約底氣十足。
深圳樓市暴漲,,有人歡喜有人憂。一些購房者即便與二手房賣家簽了購房合同,,也只能“望樓興嘆”,,只因賣家一句話:“我不賣了!”
為了買房,,在深圳拼搏多年的張惠(化名)這幾天夜不能寐,。
張惠于4月簽訂了深圳坂田一套房屋的買賣合同,,并支付了25萬元定金,到5月卻被賣家“放鴿子”,。賣家違約的理由很無厘頭:簽合同時自己酒喝多了,。
但張惠隨后發(fā)現(xiàn),該賣家其實將這套房屋加價30%在其他中介掛盤出售,。
與賣家協(xié)商無果之后,,張惠只能尋求法律途徑。但即便勝訴,,張惠也只能獲得房產(chǎn)成交價20%的違約金,,遠遠抵不上這段時間的房價漲幅。
自“3·30”新政以來,,深圳許多片區(qū)房價暴漲30%~50%,,二手房賣家違約、反價的案例比比皆是,。
《第一財經(jīng)日報》記者了解到,,目前,被賣家違約的購房者組成了一個近150人的維權(quán)聯(lián)盟,,且每天以3~5人的速度在增加,。
買家連續(xù)兩次“中招”
買房原本是件喜慶事,但在深圳,,許多購房者卻為此煩惱不已,。有人連續(xù)兩次被賣家違約;有人原本有房,,卻為了換房陷入了“無家可歸”的困境,。
高女士就曾連續(xù)兩次“中招”。
由于家庭人員增多,,高女士今年看中前海片區(qū)一套137平方米的房屋,,今年1月與賣家簽訂了購房合同,總價510萬,,并支付了25萬元定金,。
為了購買此房產(chǎn),高女士低價將自己唯一住房出售,,并在親朋好友的資助下才湊齊首付,。
原本高女士與賣家約定3月30日到銀行辦理資金監(jiān)管,但由于前海概念,,該樓盤一下子漲到710萬,,賣家開始以各種理由推諉,甚至玩消失,。
“在多次催告均不履行合同的情況下,,賣家直接表示不賣了,。”高女士告訴《第一財經(jīng)日報》記者,。
按照雙方簽訂的合同,,賣家違約需要支付雙倍定金或房屋成交價的20%作為賠償金,而這位賣家卻只愿意支付3個月的定金利息,,甚至揚言“不怕告,,官司耗個兩三年,房價漲到你更買不起房”,。
事實確實如此,。在“3·30”新政的刺激下,高女士先前賣出的房子已經(jīng)漲了近100萬元,。
由于擔(dān)心房價繼續(xù)上漲,,高女士決定趕緊另尋其他房源,在同片區(qū)簽訂了另一套139平方米的房屋,,總價550萬,。
為了避免再次遭遇違約,高女士支付了定金35萬,,以提高違約成本,,然而這并沒有什么用。
“賣家簽合同時隱瞞了沒有辦房產(chǎn)證,,簽完合同后才說辦證要等一個多月,。結(jié)果等房產(chǎn)證出來,這套房子總價漲了100萬,,賣家又后悔了,。”高女士無奈地說,。
更離譜的是,這位賣家是個炒房客,,賣給高女士的房源是借其妹妹的名義,。房價暴漲后,這位賣家以其妹妹不同意履行合同為由,,要求加價50萬,。
高女士不同意加價,賣家倒打一耙:搬出妹妹,,以姐姐私下交易為由,,要求起訴合同無效,不予賠償,。
“僅僅兩個月時間,,我就已經(jīng)遭遇了兩次違約,,當(dāng)初一家六口四居的預(yù)算如今只能買個兩居,一家人茶飯不思,,欲哭無淚,。”高女士向本報記者說,,她已經(jīng)聘請律師,,希望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煩惱的不只高女士,。樂樂在3月19日簽訂了一套前海片區(qū)55平方米的房屋,,總價223萬。她的銀行貸款承諾書都已出來,,賣家卻在4月30日通知不賣了,。
“賣家跟我簽訂了協(xié)議后,又在其他中介掛盤賣,,標(biāo)價275萬,。”樂樂告訴記者,,這位賣家一開始要求她加價,,后來干脆說不賣了。
目前,,樂樂已經(jīng)向法院申請查封上述房源,,希望法院能夠判決賣家強制過戶。法院已經(jīng)在5月底執(zhí)行查封,。
賣家違約成本太低
被賣家違約的購房者仍在繼續(xù)增加,,深圳的二手房買家維權(quán)群不時加入新成員,大家在群里分享維權(quán)信息,,相互打氣,,相互安慰。
廣東信榮律師事務(wù)所易玉成律師告訴記者,,自4月底以來,,律所接到的以賣家違約為主的房屋糾紛案件數(shù)量激增,比往年增加了10倍以上,。
“賣家違約的根本原因在于違約成本低,,房價上漲的幅度已經(jīng)超出了合同約定的違約金金額�,!币子癯烧f,。
按照目前較為普遍的購房合同,違約金最高只是預(yù)付定金的2倍或房屋成交價的20%,在房價暴漲30%以上的情況下,,即便違約,,賣家依然有利可圖。
從去年“9·30”政策出臺至今,,深圳全市新房價格上漲了近30%,,一些片區(qū)如龍華、前海,、后海漲幅更是高達50%,。
黎小姐今年4月初簽訂了一套位于龍華區(qū)的51平方米小兩房,交易總價150萬,,目前已經(jīng)漲到210萬,。賣家看著房價在漲,就遲遲不肯贖樓,,一直拖到5月底才說不賣,。
“我問賣家加多少價可以賣,他就是不賣,�,!崩栊〗銦o奈地說。
目前,,黎小姐已經(jīng)訴諸法律途徑,。但若是按照房屋交易總價的20%計算,她只能獲得30萬的賠償金,,而這套房屋已經(jīng)漲了60萬,。
深圳中原住宅部副總經(jīng)理謝建奎認(rèn)為,國人缺乏契約精神,,在利益面前,,一些人更愿意選擇違約。
“賣家違約成為深圳樓市的普遍情況,,他們第一次以某個價格出售房屋后,,往往又會將房屋掛到其他中介出售,如有買家愿意出更高的價格,,高到可以覆蓋違約金并有盈余,,他們就會選擇違約,且違約底氣十足,。”謝建奎說,。
易玉成透露,,他們正在研究新的賠償方案,嘗試幫助買家以超出合同約定的違約金金額向違約方索賠,,主要是房價的漲幅部分,。
不過,,對于這些違約,大多數(shù)買家的第一愿望并非賠錢,,而是希望能夠按照原合同交易,。易玉成說,他們律師過往有“強制過戶”的成功案例,。
他還提醒,,買家不要害怕買二手房,只要在簽約時提高違約成本,,預(yù)先防范,,便可降低賣家違約概率。
值得注意的是,,本報記者接觸到的多位買家表示,,他們的賣家都是投資客,名下有多套房產(chǎn),。
深圳中原研究中心經(jīng)理王飛表示,,在市場低迷時,投資客比例只有10%左右,,近期這一比例大為增長,,龍華區(qū)投資客比例高達20%~30%。
所幸的是,,市場已經(jīng)出現(xiàn)了深圳樓市將進入平穩(wěn)期的聲音,,暴漲的不可持續(xù)將大大減弱賣家違約的底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