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潤電力6名小股東告公司多名董事未有盡責審理公司高價收購山西煤礦事宜一案,,5日上午在香港高等法院展開聆訊。法庭要求控辯雙方提供進一步文件,,準許雙方均有21天時間搜集提交更多理據(jù),,決定案件押后,再開庭日期另行排定,。 據(jù)悉,,案件涉及華潤電力現(xiàn)任及前任董事20名,他們被訴未有履行董事責任,,導(dǎo)致公司以不合理的高價購買山西煤礦,。 代表華潤電力一方的資深大律師余若海表示,小股東的要求并不成立,,事件并不涉及公司董事的不當行為或利益沖突,,只涉及資料披露不足。代表小股東一方的段和段律師事務(wù)所律師陳若劍表示,,對香港的司法制度有信心,,不希望案件拖延太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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