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東,,源自法國的純肉制品,。家樂福超市把標明“法式拉東”的食品擺在進口食品銷售專柜售賣,顧客陳先生購買后發(fā)現(xiàn),,這款“法式拉東”其實是地道的中國制造,,并非源自法國,因而以欺詐為由將超市告到法院,。上海市浦東新區(qū)人民法院近日一審判決超市退還貨款540.70元,,賠償540.70元。
陳先生說,,因生活需要,,2012年5月10日他在上海聯(lián)家超市有限公司金橋店(即家樂福超市,下稱聯(lián)家公司金橋店)專門銷售進口食品的進口專柜購買了200克裝“法式拉東”共13包、500克裝“法式拉東”共8包,,花費540.70元,。回家食用后感覺味道不佳,,陳先生查證后發(fā)現(xiàn),,該食品并非進口食品,而是由上海一家食品公司生產的,。
陳先生認為,,上海這家食品公司生產的“法式拉東”的外包裝與進口產品包裝極其相似,超市為追求利潤最大化,,故意將這款產品混在進口專柜銷售,,讓消費者在不知情的情況下上當受騙,欺詐消費者,。
2012年5月15日,,陳先生向工商部門舉報此事,工商部門依法責令聯(lián)家公司金橋店改正違法行為,,并作出罰款1萬元的行政處罰,。
不過,對于陳先生要求“退一賠一”,,聯(lián)家公司金橋店始終態(tài)度強硬,,堅決不與他協(xié)商解決。
“陳先生并非普通消費者,,雙方之間曾發(fā)生過多次訴訟,,我們認為,他不是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保護對象,�,!甭�(lián)家公司金橋店道明了其中的原委。
為此,,陳先生訴至法院,,要求超市退還貨款540.70元,賠償一倍貨款及交通費14元,、誤工費96元,。
對于這些訴訟請求,聯(lián)家公司金橋店并不認同,,他們認為,,店內除散裝商品外,商品信息都標注在外包裝上,,放在貨架上公開銷售,,消費者對每件商品都可以仔細查看、充分了解。陳先生購買的食品外包裝就標注了包括產地在內的詳細信息,,無論該食品放在哪個貨架上,,商品信息均以包裝載明為準,因此不存在欺詐行為,。
法院認為,,從陳先生提供的相關發(fā)票來看,雙方已就買賣“法式拉東”達成了買賣合同,。因上述“法式拉東”系超市在進口產品冷藏專柜里銷售,,可見陳先生的意圖是購買進口食品,然而,,“法式拉東”的實際產地系上海市金山區(qū),,并非進口食品,超市將非進口產品放在進口產品冷藏專柜里銷售的行為已致使陳先生的合同目的無法實現(xiàn),,因此陳先生有權主張解除買賣合同,,返還全部貨款。
超市將非進口產品放在進口產品冷藏專柜里銷售,,這一區(qū)域“進口產品”貼條的字體較大且醒目,,而商品標簽上“產地:見包裝”的字體則很小,不足以避免消費者對商品產地產生誤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