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部署2013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其中包括形成鐵路投融資體制改革方案,,支線鐵路,、城際鐵路、資源開發(fā)性鐵路所有權,、經營權率先向社會資本開放,,引導社會資本投資既有干線鐵路。這是繼鐵道部政企分開后鐵路領域又一項重大改革部署,,非常重要,但又難度極大,。 今天力推鐵路投融資體制改革,,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鐵路原有的投融資與建設模式已經走到盡頭。 自2003年以來,,鐵路投融資模式經歷了從原來以建設基金為主加少量貸款,,到一度以少量部省投資撬動大量債務為主,近兩年又進一步變?yōu)閲邑斦黄却笠?guī)模救助并直接投資為特征的過程,,亟須轉變到更穩(wěn)妥且可持續(xù)的模式,。鐵路從原來一個能夠自負盈虧并且具有一定自我發(fā)展能力的行業(yè),迅速蛻變成大量“借新還舊”進而必須依賴財政加快救助才能得以維持的財政黑洞,,已基本上失去財務自生能力,,面臨著財務重建的嚴重局面。 2010年鐵道部基建投資達到創(chuàng)紀錄的7948.76億元,,當年債務余額增加5884.15億元,;2011年鐵道部基建投資5601.67億元,當年債務余額竟也增加5208.74億元,,幾乎全部靠借債搞建設,。如果把地方政府對鐵路項目的投資也考慮進去,那么新增債務中應該有相當部分用于非建設領域,,更反映其資金問題的嚴重程度,。2011年除鐵路債性質改變?yōu)椤罢С中詡保醒胴斦_始實施資金救助,,才避免了現(xiàn)金流斷裂,。2012年中央政府加大了對鐵路的支持力度,除繼續(xù)以中央政府信用發(fā)行債券,,中央財政直接投資和資金救助均大幅度增加,,當年鐵道部基建投資為5828.55億元,債務余額則增加3798.87億元,。2012年底鐵道部債務總額已接近2.8萬億元,,以5%的利率計算,這些債務一年需支付的利息就高達1400億元,,對運輸主業(yè)已多年虧損的國鐵系統(tǒng)形成極大負擔和壓力,,即便加上多種經營利潤也仍舊難以維持,,只能靠財政救助。而待巨額債務還本期到來之時,,諸多不良債務將再也無法掩飾,。 建設領域的問題還將對運營產生長期不利影響,相比之下國鐵運輸成本提高的速度更令人擔憂,。最近兩年,,因調價,鐵道部運輸收入增幅達到18.22%,,而其客貨運輸總成本的增幅竟高達37.85%,,比收入增幅高出一倍多�,?拓涍\輸?shù)膯挝怀杀緝赡晏岣?7.1%,,其中2012年一年就提高17.8%。成本加速上升,,說明國鐵系統(tǒng)內部的自穩(wěn)機制已近瓦解,,將會進一步加劇其資金困境,恐怕靠頻繁漲價也不可能覆蓋,。對由于決策失誤造成運營期虧損總額超過建設投資的可能性,,也必須有足夠清醒的認識。投融資被放在政企分開后鐵路改革第一的位置,,其問題的緊迫性可以想見,,決策機構的思路也可以理解,但改革的邏輯上卻必須調整為轉變發(fā)展模式,,否則料難達成效果,。 鐵路行業(yè)目前狀況的形成原因應該得到必要診斷,特別是對若干年來鐵路建設體制及決策中出現(xiàn)的問題與責任進行分析,,才有可能為包括投融資在內的各類改革找對方向,、明確任務。 不能把投融資改革的目標定為幫鐵路找錢,,而且認為一旦幫助鐵路搞到足夠資金,,其發(fā)展問題就自然會迎刃而解。國內外所有經驗教訓都已證明,,再多資金也救不了舊體制下的鐵路,。況且,當前鐵路建設一定程度上存在著過度投資問題,,據(jù)披露,,已開工鐵路項目要完工至少還需要3萬億元,其總規(guī)模和相當一部分項目所采用的技術標準,,已經超過國民經濟和全社會所能夠承擔的水平,,且代價太大,,戰(zhàn)線需要適當收縮。鐵路一度成為“保增長”和“穩(wěn)增長”的政策工具,,目前已到了盡可能使其回歸原本屬性,、解決各類遺留問題并從超常規(guī)發(fā)展轉回常規(guī)發(fā)展的時候。因此,,制度建設和在財務可持續(xù)狀態(tài)下的行業(yè)良性發(fā)展,,才是鐵路投融資改革最重要的選項。 鐵路投融資體制必須改革,,但改革的約束條件有很多,。社會資本包括國鐵以外的國企投資和民間投資,雖然國鐵在資金面上極度虛弱,,但路網(wǎng)主體地位使其在具體運輸市場上仍然具有強排他能力,社會資本很難進入這樣的領域,。不算各行業(yè)落實新舊36條的一般性體制障礙,,鐵路引入社會資本的前提,除了政企分開之外,,至少還需要在已有債務重組,、鐵路企業(yè)重組、市場反壟斷規(guī)則構建,、包括調度指揮在內的產權關系梳理,、地方政府鐵路事權的明確、綜合交通體制及其規(guī)劃制度等方面進行改革配套,,其中的任何一項都繞不過去,。 換句話說,投融資改革只是鐵路總體改革任務中的一部分,,不能以投融資改革代替其他改革,。鐵路改革特別需要綜合配套的頂層設計和切實穩(wěn)妥的推進計劃,不能一再重復那些本應該也可以避免的錯誤和損失,。 為轉變發(fā)展模式,,在鐵路投融資領域需要做好的事項包括:盡快根據(jù)干線鐵路、區(qū)域鐵路和城市鐵路的功能,,劃分鐵路項目規(guī)劃建設的責任主體,,并實行分類建設運營,評估向社會資本開放所有權,、經營權的方案,;清理在建和規(guī)劃的鐵路項目,糾正規(guī)模失控,、設計失范,、技術超標等決策失誤,;改變以少量政府資金撬動大量債務性融資的交通建設投融資模式,制止鐵路惡性債務繼續(xù)增加,;繼續(xù)增加財政在鐵路建設中的投資比重,,可考慮在綜合交通框架下統(tǒng)一使用燃油稅、車購稅等具有穩(wěn)定來源的資金,;國家在國鐵債務,、補貼、投資等重大行政行為的顯性化,、公開化,、透明化,提高公信力,�,?傊皇且ㄟ^注入社會資本繼續(xù)強化國鐵的一統(tǒng)天下,,而是要通過行業(yè)解構并建立規(guī)則,,使鐵路領域的所有國企和民企都享有平等權利。 從轉變發(fā)展模式角度看,,鐵路項目引入責權明晰的戰(zhàn)略投資者,,比原有貸款、發(fā)債,、上市以至策劃中的“產業(yè)基金”更該受到重視,。從數(shù)量上看,民營資本不可能改變鐵路資金短缺的總體狀況,,現(xiàn)階段的民資也尚未在各方面做好準備,,但民資參與鐵路建設經營對改變政府職能和提升投資效率大有好處。為此,,必須糾正目前國鐵對各合資鐵路的強制性不平等委托運營模式,,合理分擔風險,切實保護相關戰(zhàn)略投資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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