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是1994年還是1997年沒有明確答案,,到底是3%還是3.44%依然沒有明確答案,。針對北京商報對南京中北參股子公司天地股份人間蒸發(fā)且持股比例的數據前后矛盾的報道,,南京中北日前發(fā)布了澄清公告,公告稱媒體報道不屬實,。然而,,北京商報記者查閱公告后發(fā)現,公司澄清公告中的內容并不能推翻北京商報質疑,。 就澄清公告內容,,北京商報記者專門采訪了浙江裕豐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厲健律師。厲健表示,,南京中北的澄清公告實際上是“澄而不清,、避重就輕且缺乏誠意”,對投資者權益有“二次傷害”之嫌,。 此前北京商報報道天地股份注冊時間為1997年(依據南京工商局官網查詢),,而南京中北澄清的是在1994年設立,但對年份差異原因其并未做出調查和解釋,。厲健認為這屬于“澄而不清”,。 針對天地股份的占股比例,本報查閱了南京中北過往的年報(深交所能供查詢2000年以后的年報),,發(fā)現其在2007年以前披露的對天地股份的占股比例為3.44%,,在2007年以后則顯示為3%。對于此項數據的“烏龍”問題,,南京中北也未“對癥下藥”,,只是表示在1994年至1996年之間,公司對天地股份進行了增資及天地股份有過分紅導致占比有了變化,。 除此之外,,對于參股子公司天地股份消失十年后方才做計提的原因,南京中北也未做正面的澄清,,只是表示,,“2003年起,公司就未接到天地股份召開股東大會的通知,,但因公司相關部門人員更替,,上述信息傳遞相對滯后”。厲健分析指出,,這屬于“避重就輕,、強詞奪理”。 在澄清公告中,,南京中北也承認,,在近年來公司才對投資企業(yè)進行全面梳理,才對天地股份的投資項目進行了追蹤和調查,。 根據澄清公告中的解釋,,既然2003年就沒有接到股東大會通知,,不免讓人心生疑問,公司為什么不及時聯系和查找,?公司有沒有向其他16家股東聯系,?調查、核實,、披露為什么遲延至2013年,?公司在管理方面難道沒有疏漏和過失? 對此,,厲健認為,,南京中北在澄清公告中“振振有詞、頭頭是道”,,并沒有承認此前信息披露有任何違規(guī)或瑕疵,,也沒有就管理疏漏和過失向投資者表示任何歉意,屬于“缺乏誠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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