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馬遜卓越公司因擅自取消并刪除消費者的網購訂單,被消費者懷疑虛假促銷而將其告上法院,。今天上午,,朝陽法院對這起電商刪單案作出一審判決。判決亞馬遜公司繼續(xù)履行訂單,,向夏先生交付其訂購的3塊手表,。
此案開庭時,關于網購訂單什么情況下才算合同成立,,成為最大的爭議焦點,。亞馬遜公司曾表示,夏先生在網上下單后,,根據(jù)程序,,公司會向客戶發(fā)送確認收到訂單的電子郵件,但這封郵件只是表明收到了購買人的要約,。根據(jù)亞馬遜網站公布的“使用條件”,,只有網站發(fā)出發(fā)貨確認的電子郵件,,買賣合同才算成立。但法院審理認為,,亞馬遜網站關于“使用條件”的規(guī)定,,是對消費者基于一般的消費習慣所認知的交易模式的重大改變,對消費者的合同利益會產生實質的影響,,亞馬遜網站對此應當作出合理的,、充分的提示,提醒消費者注意該項特別約定,。根據(jù)查明的情況法院認為,,亞馬遜公司未就使用條件的格式條款以合理的方式提請消費者注意,特別是沒有在消費者提交訂單之前予以明確提示,,因此認定亞馬遜公司關于“使用條件”的相關條款應視為沒有訂入合同,,當然也不應對消費者發(fā)生效力。
判決稱,,亞馬遜公司將其待售商品的名稱,、型號、價款等詳細信息陳列于網站上,,內容明確具體,,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和一般交易觀念判斷,已符合要約的特性,。消費者通過網站在其有庫存或者其允許的狀態(tài)下自由選購點擊加入購物車,,并在確定其他送貨、付款信息之后確認訂單,,應當視為進行了承諾,。
據(jù)悉,此案對電商擅自刪單侵犯消費者權益的行為將具有一定的判例性質,。
案情回放
去年9月5日,,在亞馬遜網站舉辦的名表促銷活動中,夏先生以396元價格訂購了兩塊依波表,、1塊海鷗表,,下單時約定貨到支付余款。當天上午9時許,,夏先生陸續(xù)收到亞馬遜公司的訂單確認郵件,,其中一款海鷗表顯示有貨,另兩塊依波表顯示缺貨,,但表示一旦確認發(fā)貨日期,,將會向夏先生發(fā)貨。
然而9月8日,,夏先生收到亞馬遜郵件通知,,稱其購買的三塊手表因不能采購到貨,無法為夏先生發(fā)貨,,并在沒有通知夏先生的情況下,,直接將訂單刪除。夏先生懷疑,,亞馬遜公司是在進行虛假促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