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委員會日前正式推出了金融交易稅,,從2014年1月開始,,在德國,、法國、意大利,、西班牙、奧地利,、葡萄牙,、比利時、愛沙尼亞,、希臘,、斯洛伐克以及斯洛文尼亞等11個國家對所有金融工具的買賣進行征稅。 金融交易稅,,亦稱“托賓稅”,,是指對現(xiàn)貨外匯交易課征的交易稅。在固定稅率之下,,征稅稅額與交易量掛鉤,,交易量越大,征收的稅額就越大,。在金融機構出現(xiàn)債務危機時,,政府可動用這筆錢提供救助。 歐盟稅務委員舍梅塔說,,預計此項舉措每年能增加300億至350億歐元的稅收,,并遏制金融機構的過度投機行為。按照該方案,,對衍生品征收0.01%,,對股票、債券,、基金份額,,貨幣市場工具,,回購協(xié)議以及證券借貸交易征收0.1%的稅率,這將確保金融業(yè)為公共收入有所貢獻,。0.01%和0.1%是歐盟規(guī)定的最低稅率,,參與的國家可以依照實際情況自行調(diào)高。為了防止避稅而將金融交易業(yè)務轉向倫敦等地,,方案規(guī)定交易雙方中只要有一方設在征收金融交易稅的11個國家里,,就必須交稅。不僅如此,,只要有關金融產(chǎn)品在這11個國家中的任何一個發(fā)行,,之后在世界各地自由交易,也要交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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