迫于反壟斷調查壓力,,曾經態(tài)度強硬的白酒業(yè)大佬終于服軟——貴州茅臺和五糧液近日相繼宣布撤銷“限價令”。發(fā)改委此番向國企開刀引眾多博友直呼“痛快”,,但也有人質疑,,白酒業(yè)“限價令”是否應受到《反壟斷法》干預。有博友警示,,執(zhí)法不是為了讓看官們痛快,,濫用法律更可怕。
反壟斷發(fā)力
據媒體報道,,1月15日,,貴州茅臺表示,國家發(fā)改委和貴州物價局介入調查,,該企業(yè)就此取消早前下發(fā)的3份涉及“限價”的文件,。兩天后,五糧液也宣布取消“限價令”,,依據《反壟斷法》進行徹底整改,。
博友“柯荊民”回顧道,《反壟斷法》剛頒布時,,大家對其期許甚高,。但幾年來,這部法就跟睡著了似的,。今年這部法醒了,,先是辦了外企:三星等六家液晶面板企業(yè),被罰3.53億元,。正當大家議論只辦外企,,不辦國企時,發(fā)改委最近對茅臺展開了反壟斷調查,。
一些博友認為,,有關部門應祭出更積極的行動。
“何止是約談這么簡單就能了事,?”博友“長印下”表示,,“按照反壟斷法,,應該即刻執(zhí)行罰款,,上繳違法所得并限期給予改正,。”博友“手機用戶3040606380”也認為,,發(fā)改委應該更加積極,,及時懲罰這種利用強勢地位,限制正當市場競爭的行為,。只有這樣才能維護消費者利益和正常市場秩序,,有利于中國進一步深化改革。
濫用之嫌
盡管反壟斷調查迫使白酒巨頭收斂霸氣大快人心,,但也招來不少博友的質疑,,并引發(fā)了“限價令”是否應受到《反壟斷法》干預的討論。
“發(fā)改委是不是管得太多了,,價高賣不出去企業(yè)自然會降價,。”博友“Fisherzzz”如是表示,。
博友“chenbo798”則認為,,發(fā)改委有濫用反壟斷法之嫌�,!耙驗槊┡_,、五糧液不是必需品,也不是單一品,。既然有替代品,,自己定價策略就不是壟斷�,!彼赋�,,應先搞清何謂壟斷�,!鞍窗l(fā)改委解釋,,我們應該對瑞士手表反壟斷,對LV包包反壟斷,,否則就是歧視,。”
審慎執(zhí)法
關于白酒企業(yè)“限價令”是否構成壟斷的爭辯,,促使博友反思反壟斷法應如何落實,。
博友“競爭法研究”犀利指出,《反壟斷法》執(zhí)法不是為了讓看官們痛快,,而要依法執(zhí)法,,若反壟斷法本身規(guī)定就籠統(tǒng),執(zhí)行機制又有問題,,執(zhí)法能力還不足,,則濫用該法更可怕,。
針對反壟斷法執(zhí)行問題,博友“白額吊睛書蟲”一方面強調了執(zhí)法初期開創(chuàng)法律實施格局的重要性,,“即使辦案中出現偏差,,也好過裹足不前、怕狼怕虎,、死水一潭,。在這個意義上,辦案確是硬道理,�,!绷硪环矫妫仓赋�,,執(zhí)法應經得起檢驗,。“學術界已有胡適先生所倡之‘大膽假設,,小心求證’,;相應的,法學實務界則應確立‘大膽辦案,,小心論證’之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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