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23日對號稱國內(nèi)“券商老鼠倉”第一案,,西南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原副總裁兼證券投資管理部總經(jīng)理季敏波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一案作出一審判決,季敏波獲刑三年,,緩刑三年,,并被處罰金60萬元。 經(jīng)法院審理查明,,季敏波自2008年9月至2011年8月期間,擔任西南證券股份有限責任公司證券投資管理部總經(jīng)理,。在此期間,,季敏波利用因職務便利獲取的未公開信息,,買入或者賣出20余只股票,并明示張某買入某林業(yè)股票,,成交額累計人民幣5460余萬元,,非法獲利53萬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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