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地產調控加碼,、宏觀經濟放緩的大背景下,,過去一年龐大集團引以為傲的是,融資租賃業(yè)務為其帶來了高達近4億元人民幣的收益,。
如今,,這塊業(yè)務卻成為讓其“官司纏身”的“雷區(qū)”,。
“8·20事件”——即30多名“維權”車主在龐大集團總部圍堵之后,龐大集團董事長兼總經理龐慶華一直“未曾安寧”過——先是與“維權”車主逐一面談溝通,,然后是幾乎每日都接受媒體采訪,。
實際上,龐大集團還面臨著資金鏈緊張的壓力,,行業(yè)分析人士認為,,這主要與其類似“蘇寧式”的快速外延擴張經營模式有關——通過不斷地開新店來擴大收入和利潤,大量增加了經營和財務杠桿,。由于很多新開的品牌4S店都還在市場培育期,,銷量和利潤無法保證,而近年來龐大集團為了加速“跑馬圈地”,,代理了不少像菲亞特,、雪鐵龍DS等短期內難以實現盈利的新品牌。
無奈的“車主們”
另一邊,,則是維權車主們幾近“歇斯底里”的“抗爭”和上訴,。
山東省巨野縣的侯志國就是維權車主之一。2011年4月5日,,他與巨野林海汽車貿易有限公司(下稱“林海汽貿”)簽訂了一份《車輛購銷合同》,,約定購買一輛總價為36.6萬元的東風霸龍自卸車,并向林海汽貿交納了1萬元定金以及1萬元輪胎費,;隨后在4月14日,,又向林海汽貿交納了10.75萬元購車款,并提了車,。
然而,,讓侯沒有想到的是,這輛“嶄新”的霸龍車第二天就出現了一系列質量問題,,自去年4月15日至7月6日期間,,車輛因質量問題一直停運。更讓侯震驚的是,,在7月16日河北灤縣人民法院將其所購的霸龍自卸車扣押,,原來侯只是這輛車的“承租人”,而非“車主”,。
“出租方是龐大樂業(yè),,出賣方是菏澤龐大霸龍銷售公司,我始終被蒙在鼓里,,因為他們根本沒有給我留下任何關于融資租賃方面的協議書或文本,,我從來沒跟龐大樂業(yè)協商過融資租賃的事宜,,只有我與林海汽貿簽訂的《車輛購銷合同》能夠證明我與林海汽貿之間的買賣關系�,!焙钪緡鴮τ浾哒f,。
“那會兒我才知道林海汽貿和菏澤龐大霸龍是串通故意騙我的,林海汽貿和我簽的合同,,并收了定金,,菏澤龐大霸龍的人以辦理銀行分期手續(xù)為由過來家訪,我糊里糊涂就在他們所謂的手續(xù)上簽了字,,完全不知道有《融資租賃合同》的存在,。”還沒有等侯志國搞明白自己的角色是如何從“購車人”變成“承租方”的時候,,他便收到灤縣法院的一紙判決,,要求支付龐大樂業(yè)租金、違約金共計35萬余元,。不服判決的侯志國,,目前已將案件上訴至唐山中級法院,仍在等待回復,。
在記者拿到的厚厚一疊車主維權資料中,,來自山東的李振光以及吉林的趙秋、湖北的張小橋等其他諸多車主,,也都有與侯志國一樣類似的“遭遇”:手里沒有任何合同的原件,,在車輛被“扣押”之前,他們對于龐大樂業(yè)的存在完全不知情,,更不知道《融資租賃合同》為何物,。
根據中國保護消費者基金會打假委投訴部(下稱“消基會”)給記者提供的一份車主名單,目前參與“維權”的車主分別來自山西,、內蒙古,、山東、黑龍江等逾12個省區(qū)市,,共計65人,,而這些車主面臨的絕大部分問題,都與龐大集團的融資租賃業(yè)務有關,。
對此,,龐大集團董秘辦負責人車少華表示,到龐大總部參與“8·20事件”的僅有34名車主,,其中1人身份無法核實,共涉及車輛91輛,,其中由于“假國三”引起糾紛的共12輛,,涉及融資租賃糾紛的則多達76輛,,至于其余少數幾輛則是由于車輛質量問題引起的投訴。車少華強調,,在涉及融資租賃糾紛的個案中,,目前有37輛車是有還款記錄的,其他39輛車是完全沒有還款記錄的,,因此車輛才會被法院扣押或收走,。
“我們會就全部訴求重新‘捋’一遍,爭取在本周日(26日)全部檢查核實完,,并計劃在下周召開發(fā)布會向媒體披露相關情況,。”龐慶華告訴記者,,在與多位車主溝通之后發(fā)現,,此次集體“維權”的主要原因是車主無法還貸引起的。不過,,他強調,,自“8·20事件”之后,龐大集團法務部成立了專案小組,,就這些投訴車主反映的問題進行一一核實,、甄別,一旦發(fā)現不規(guī)范銷售引起的情況,,龐大將嚴肅處理,,并爭取在一個月內對每個車主都給予答復。
風險監(jiān)管缺位
事實上,,由于融資租賃在我國起步較晚,,配套立法相對滯后,有關融資租賃合同的糾紛近年來也成為司法領域的一個棘手問題,。
據了解,,目前國內汽車廠商的信貸銷售形式主要有銀行按揭、分期付款和融資租賃三種,。盡管這三種方式存在一定的差別,,但都需要廠商或經銷商以自身的資質進行擔保,并且對客戶的資質進行嚴格的審核,。一旦出現客戶還不上款的情況,,廠商或經銷商將受到連帶責任。然而,,自2011年以來,,在房地產調控加碼、宏觀經濟放緩的大背景下,,國內車市也持續(xù)低迷,,通過降低門檻刺激汽車銷售方法引起的糾紛亦持續(xù)不斷,。
早在2004年,國家商務部,、稅務總局在關于從事融資租賃業(yè)務有關問題的通知中就曾提出要加強對試點企業(yè)的監(jiān)督,。2006年,國家商務部,、稅務總局再次要求各地商務,、稅務主管部門加強對試點企業(yè)的指導和監(jiān)督,并指出融資租賃“存在監(jiān)管不到位等問題”,。
然而,,風險監(jiān)控不足的融資租賃模式近年來在國內卻被一再推崇。
一位北京某品牌重卡經銷商告訴記者,,從2010年開始,,受行業(yè)景氣回落、市場增速放緩壓力影響,,不少重卡企業(yè)和經銷商開始想方設法大力促銷,,以求在低迷的市場上維持一定的銷售額。在重卡銷售十分不景氣的2011年,,不少廠家開始主動提出將客戶購車首付降低來提升銷售量,,只需20%首付的情況并不少見,因此,,號稱可以實現“零首付把車開回家”的融資租賃業(yè)務亦大受追捧,。中國汽車流通協會有形汽車分會會長蘇暉曾表示,在不久的將來,,融資租賃購車這一模式可能會迎來爆發(fā)式的增長,。
按照龐慶華的說法,實際上,,2009年底龐大集團融資租賃業(yè)務的主體——唐山龐大樂業(yè)租賃有限公司就已正式獲得商務部批準,,成為第六批融資租賃業(yè)務試點企業(yè),“但我們之前兩年沒有大力去做這塊業(yè)務,,直到去年才開始集中推廣融資租賃業(yè)務,。目前這個業(yè)務主要還是為商用車銷售提供服務,將來還要推廣到乘用車領域,,我們每年大概賣6萬~7萬輛卡車,,其中約一半都是通過融資租賃的方式來做的�,!被趯θ谫Y租賃業(yè)務的重視,,去年龐大集團將龐大樂業(yè)的注冊資金從1.7億元增加到5億元。
根據我國《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七條規(guī)定,融資租賃合同是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出賣人,、租賃物的選擇,,向出賣人購買租賃物,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而龐大集團對“汽車融資租賃”的“定義”則為:“龐大租賃根據客戶需求為客戶購買指定車輛,,并按《融資租賃合同》約定將該車輛出租給客戶,,由客戶在租賃期限內占有、使用并向租賃公司支付租金,。期限屆滿,,租金付訖后,客戶獲得該車輛所有權的交易活動,�,!�
然而,在侯志國的上訴狀以及多位車主的維權資料中均表示:自己從未與龐大樂業(yè)有過接觸,,沒有協商過融資租賃事宜,,更沒有與龐大樂業(yè)達成租金及違約金條款,而系龐大旗下經銷商與龐大樂業(yè)惡意串謀,,單方面提供空白格式合同,,騙取他們在空白的融資租賃合同上簽的字。
對此,,龐慶華表示,,“為車主買車提供融資租賃時我們是要進行家訪對其還貸能力進行風險評估的入戶調查的,他們不可能不知道,�,!敝劣凇疤彳嚥乓粋半月就被收了車的這種極個別的情況,我們會考慮適當延長起訴時間,,能從寬處理的都從寬,,不可能集團延長還貸時間的,這樣資金風險太大,,車輛殘值會掉價,。我們是上市公司,不僅要對客戶負責,,也要對股民們負責,。”龐慶華告訴記者,,為了防止今后再“觸雷”——出現因為合同條款不明導致的不必要糾紛,,近期龐大將推出視頻簽約、添加合同說明,、風險警示等方式,,把汽車銷售過程進一步公開,、透明、規(guī)范化,,以加強銷售規(guī)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