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買房應作為共有人
著名房地產律師秦兵:結婚就是一個合伙,,結婚和合伙的區(qū)別就是加上了感情因素,,如果把男女的感情因素去掉,,就是兩個人在合伙做生意,。生意必然有成功的時候,也有失敗的時候,。買房的時候,,最好在結婚以前有一個婚前協議。財產公正一下,,先把最壞的事想到,,往往就沒有事了,。夫妻一起買的房,,在簽合同的時候,雙方最好作為共有人,。
非產權登記人注意舉證
秦希燕聯合律師事務所值班律師:最高院婚姻法解釋三實施以后,,夫妻一方婚前以個人名義通過銀行按揭方式購買,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償還部分或全部貸款的房屋,,歸屬及補償等問題已有明文規(guī)定,。起訴離婚時,,非產權登記的一方應當對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的具體時間和數額,以及該房產的增值部分進行舉證,,包括房屋買賣合同,、貸款合同、還貸憑證,、評估報告等,。因客觀原因無法收集證據的,可依法申請人民法院調查取證或委托鑒定機構進行評估,。
平等自愿條件下可簽協議
長沙12348法律咨詢熱線律師卿丹:關于房產,,與老公簽訂一個協議也是可以的。只要協議是在雙方平等自愿的前提下簽的就行,。簽協議時,,要寫明是自愿約定房子為共同所有,并雙方簽字,,寫下日期,,如果能有見證人更好。如果雙方協商好,,買房子時可以在房產證上寫上雙方的名字,,這樣就可以避免以后離婚時的房產糾紛問題。如果房子買了,,房產證已經寫了一方的名字,,可以變更名字,這樣也可以避免以后的房產糾紛,。
出資父母保留出資證據
天津津和律師事務所劉伯華:新司法解釋降低了父母給子女出資購房的風險,,但實際執(zhí)行中可能認定是父母出資有難度。因此,,父母出資為兒子/女兒購房前,,可以考慮與兒媳/女婿簽署有關協議,約定出資的事實,。也可考慮事先由父母與子女去公證處簽署一個協議,,約定父母為其購房出資的事實。如果沒有以上協議,,則父母可以考慮在付款時保留有關證據,,如以現金方式付款的,保存有關款項取款,、存款的材料,,請有關人員現場見證有關事實,如找公證員公證,,找律師見證,,找親友見證等,。 (綜合鳳凰網財經頻道,、《瀟湘晨報》,、中國經濟網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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