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東二環(huán)內東四十條橋西北角,,華普中心大廈I段已被更名為“中匯廣場”,,并開始對外招租和出售,。
風平浪靜之下,,早已波濤暗涌。近日,,關于ST昌魚(600275.SH)重組困局及產權糾紛的報道,,讓公司股價一路跌陰,到7月7日收盤價已到4.96元,,跌幅接近20%,。
傳言甚囂塵上。而這一切導火索,,正是ST昌魚控股的中地公司和韓國佰益旗下的中天宏業(yè)的一場官司——關于華普中心的產權之爭。此次訴訟中地如果敗訴,,ST昌魚將面臨退市風險,;如果勝訴ST昌魚的業(yè)績將會迅速提升,由虧變盈,。
而官司背后,,則是2006年ST昌魚控股中地公司以來,一場未醒的噩夢,。
糾紛源起
糾紛的起點,,源自中地公司。
公開資料顯示,,從2002年至2006年,,ST昌魚兩次出手,從大股東華普集團手中收購北京中地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共計97%的股權,,動用資金合計約5.17億元,。
關于華普中心的糾紛,,則起于摩根大通、瑞安建業(yè)[9.15 -2.35%]與中地公司合作之后,。
據ST昌魚總經理王曉東介紹,,2006年初,摩根大通證券(亞太)有限公司(JP摩根的子公司)(以下簡稱“摩根大通”)與香港瑞安建業(yè)聯手,,成立中天宏業(yè)公司,,投入11億元續(xù)建華普中心大廈。
2006年3-6月,,中地和中天宏業(yè)簽訂了關于房地產策略投資的一系列協(xié)議,,其中包括《北京市商品房預售合同》、《補充預售合同》等多個協(xié)議,,作為中天宏業(yè)融入資金的安全保證及實現竣工銷售后利潤分配的方案,。
在摩根大通看來,策略投資華普中心廈,,是一個好買賣,。其委托安永會計事務所,對華普中心項目審計表明,,當時華普中心已蓋到14層,,中地公司前期投入華普大廈12.7億元,是正常在建項目,。
記者查閱了中地公司在房產部門備案的《北京市商品房預售合同》及《補充預售合同》,。《北京市商品房預售合同》顯示:中地公司以11億元將華普中心預售登記,。而《補充預售合同》卻表明:將預售的11億元的資金用于項目建設,,并由雙方共同尋求和實現將華普中心銷售給第三方,所得資金在扣除中天宏業(yè)投入的11.09億元本金及固定回報后中地公司與中天宏業(yè)按8:2進行利潤分成,,中地公司得80%,,中天宏業(yè)20%。
其時,,ST昌魚控制下的中地公司,,之所以愿與摩根大通、瑞安建業(yè)合作,,也有自己的小算盤,。位于北京市東二環(huán)內東四十條橋的華普中心地處黃金地段。借助投資款完成項目建設后,,足以讓ST昌魚賺得盆滿缽滿,。
孰料,隨著中天宏業(yè)股東變更,令武昌魚的如意算盤落了空,。2008年,,隨著金融危機到來,摩根大通和瑞安建業(yè)先后退出中天宏業(yè),。經過一系列股權轉讓后,,中天宏業(yè)成為韓國佰益的全資子公司。
韓國佰益掌控中天宏業(yè)后,,對此前中天宏業(yè)與中地公司簽訂的協(xié)議,,公開撕毀,并起訴中地公司,。
2008年5月,,ST昌魚發(fā)布公告,稱中地公司陷入仲裁官司,。換了主人的中天宏業(yè)稱,,公司與中地公司簽訂的并非策略投資協(xié)議,而是買樓協(xié)議,。而上述協(xié)議中提到的11億元,,是華普中心的預售款。
各執(zhí)一詞
由此前的策略投資,,一下子變成了買樓協(xié)議,,事件急轉之下。由此,,中地公司與韓國佰益開始了正面交鋒,。
7月6日下午,記者致電中天宏業(yè)副總經理林楓,。林楓稱,,
當時華普中心建了四五年,中地公司貸款很多,,是個不折不扣的爛尾樓,。ST昌魚方眼中的“黃金地”,變成了中天宏業(yè)口中的“爛尾樓”,。
中地公司顯然不認同林楓的說法。ST昌魚總經理王曉東介紹,,在與中天宏業(yè)簽訂一攬子協(xié)議之前的2006年1月15日,,亞洲國際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就曾向華普集團、中地公司發(fā)出了22億元收購華普中心的收購意向,。
“22億不賣,,時隔不到兩個月卻11億賣了,華普和武昌魚的高層都是‘活雷鋒’,?華普中心當時已經建到14層,,項目總投資約22個多億,,卻用11億元售出,價格不足整個大樓的一半,,如果這種協(xié)議成立,,那只能用‘不可思議’來形容了�,!蓖鯐詵|回應道,。
然而,中天宏業(yè)副總經理林楓卻向記者介紹,,從一開始,,中天宏業(yè)與中地公司商談的就是整體收購華普中心大廈。林楓稱,,2006年6月,,在與中天宏業(yè)就整體購買華普中心大廈簽訂《預售合同》的當天,雙方就在北京市建委進行了預售合同登記備案,,相關手續(xù)都很齊全,。
不過,林楓口中的買樓協(xié)議,,似乎有一些破綻,。
記者查閱ST昌魚2006年-2008年間的相關公告時發(fā)現,對外公告中對于此次交易,,均被定義為“房地產策略投資行為,。當時的媒體報道及現場簽約照片,均顯示三方是策略投資行為,。身為一家上市公司,,ST昌魚的公告為何中天宏業(yè)未發(fā)現?林楓表示,,“公司從未關注中地公司大股東的對外公告”,。
2009年12月,雙方終于等來了一審判決:北京市東城區(qū)法院判定,,中地公司與中天宏業(yè)簽訂的《商品房預售合同》及《補充預售合同》等四項合同無效,。據林楓介紹,針對北京市東城區(qū)法院的裁決,,中天宏業(yè)已經上訴至北京二中院,,目前正在等待合議結果。
ST昌魚的未來
雙方孰是孰非,,仍需等待法院裁決,。然而無論華普中心爭議的最終結果如何。現實情況則是,受訴訟影響,,華普中心樓已蓋好卻無法銷售,。
由此導致的后果是,ST昌魚由一家盈利公司,,變得負債累累,,瀕臨退市邊緣。此前,,ST昌魚寄希望于華普中心大廈的售樓利潤,,來實現公司業(yè)績提升。
而對于外界ST昌魚在中地這個項目上“是5.15億買入,,2.21億賣出”的質疑,,記者查閱ST昌魚相關公告后發(fā)現,傳言與事實有所出入,。
公告顯示,,至2008年ST昌魚將持有的中地3%股權轉讓至北京中聯普拓后,ST昌魚目前持有的中地94%股權,,不算財務成本情況下,,實際收購價格為4.93億元。
2009年5月,,鑒于中地公司與中天宏業(yè)關于華普中心大廈發(fā)生仲裁糾紛,,如果中地公司敗訴,將會對上市公司造成巨大的損失,,ST昌魚決定將按會計準則提取相關損失,。為了避免上市公司的風險,ST昌魚擬把其持有中地公司94%的股權以合理公允的價格出售給華普集團,。按溢價6%計算,,確定為2.21億元。
此外,,華普集團同意根據中地公司與中天宏業(yè)爭議案的最終結果給予上市公司補償金,。補償辦法為:如爭議案中地公司勝訴,中地公司94%的股權的評估凈值為6.63億元,。華普集團承諾給予公司補償,,補償金額為6.63億元與股權轉讓價款2.21億元之間的差價4.42億元。
據ST昌魚一高層表示,,由于此次的產權爭議,,華普中心無法對外租售,而中地每年還要背負巨額的維護費用和財務成本,。此次訴訟中地如果敗訴,ST昌魚將面臨退市風險;如果勝訴,,華普中心實現銷售,,中地又有可能實現6個億以上的盈利,ST昌魚的業(yè)績將會迅速提升,,由虧變盈,。
風雨飄搖中的ST昌魚,即將二審的一紙判決,,將決定其未來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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